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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典今蘋果篇

創 新 與  海  盜 精 神

在喬布斯心目中,冀旗下員工要像海盜般有抱負與野心,勇於冒險,才能在遼闊大海中找到珍寶遍地的金銀島。

古典今讀

 

創新與海盜精神

 

創新是蘋果(Apple Inc.)的發展與茁壯之道。該公司創立40周年,行政總裁庫克(Tim Cook)在微博上鼓勵旗下員工,於未來創新路上再抖擻精神,並且在公司總部升起海盜旗,向喬布斯(Steve Jobs)等第一代Macintosh電腦領導團隊致敬。

 

這面海盜旗,由早期Macintosh圖標和字體設計師蘇珊‧卡蕾(Susan Kare)設計。旗幟上畫了一個骷髏頭和十字骨頭,十分經典,以體現喬布斯經常掛在口邊的一句名言,「真正的藝術家靠產品說話,寧為海盜也不做海軍」

 

海盜之歌

 

提起海盜,不期然讓筆者想起西班牙浪漫詩人埃斯普隆塞達(José de Espronceda‧1808年至1842年)的一首詩,「海盜之歌」其中幾行──

 

「我的船就是我心愛的寶貝, 自由就是我信奉的神靈, 力量與風就是我的准則, 茫茫大海就是我的歸宿。」(轉引自夏侯珺和周默草譯自Silvia Miguens的《海盜簡史》一書,百花文藝出版社2013年)

 

海盜可以說是最古老的行業。當人類開始佔有私人財產,不論是一把石刀或一頭獵物殘肢,財富出現了差距,欠缺的人就會用武力進行掠奪。在自然狀態下,敢於用武力,也許被視為勇敢行為。

 

霍布斯(Thomas Hobbes)在《利維坦》一書「論權勢」的章節指出,「行為只要偉大而艱巨,因而成為巨大權勢的象徵時,就是令人尊重的,符合正義與否並不足以改變這一點。」接著,他引述古希臘詩人荷馬的詩作,當中讚揚奧林匹斯神赫爾墨斯(Hermes‧羅馬人稱為墨丘里)的行逕,「墨丘里之受尊崇,在於他的欺詐與盜竊。他早晨出生,中午便發明了音樂,晚上就從阿波羅的牧場偷走牛羊」,反映古代詩人描述諸神的盜穢妄為,不以此為不敬,反而是一種讚頌。

 

古典自由

 

荷馬的《奧德賽》(Odyssey)詩篇,記述希臘英雄奧德修斯(Odysseus)在特洛伊戰爭後逃亡,歷時十載,在海上飄泊,最終返回家鄉,詩人描述他期間離奇遭遇,在多處都看到海盜踪迹。

 

海盜活動區域最早在古地中海,其後延伸至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一帶;到十六和十七世紀,是海盜的黃金年代。日本海盜「倭寇」於十二世紀在南中國沿海為患;清初康熙收復台灣後,鄭成功部分殘兵流入珠江口,成為海盜,其後由鄭一統一了各幚勢力,成為海盜盟主,其妻鄭一嫂(又稱鄭石氏),亦為清代著名女海盜,統領海上江湖,鄭一死後,有傳聞說她改嫁了張保仔。

 

喬布斯「寧做海盜,不做海軍」,這句格言,卻讓人嗅到一些古典自由的氣味。

 

海洋本性

 

荷蘭法學家格勞秀斯(Hugo Crotius‧1583-1645),撰寫《海洋自由論》(Mare Librum),倡導海洋自由,主張按照自然法,提出公海自由航行和貿易自由的有力法理依據。

 

從歷史看到,自十五世紀以來,發現新大陸後所引發對海洋通行權、所有權與統治權的國際爭議日趨激烈。之前搶先霸佔了海洋的葡萄牙和西班牙,對海洋貿易作出了壟斷,堅持海洋像陸地領土一樣,可以成為國家的專屬品,令當時新興海權國家,包括荷蘭、英國和法國等千方百計,力圖撕破西班牙和葡萄牙對海洋的「獨裁佔有」。

 

格勞秀斯引經據典,從古典傳統中,論証海洋不能被私人佔有的理據,並引証古代詩人與歷史學家的著述,去全面駁斥西班牙和葡萄牙主張可以佔有海洋的法理。

 

當時,英國自然法統權威塞爾登(John Selden),可能感覺到格勞秀斯的「海洋自由論」,對英國正蠢蠢欲動擴張海權,也想霸佔海洋的圖謀不利,於是撰寫「海洋封閉論」,與格勞秀斯的主張針鋒相對。

 

格勞秀斯透過自然法則,闡述「海洋不能被圈圍,在其上也不能搭建房屋」;「船只可以在大海上行駛,不能留下任何實體痕迹」;「海洋不能以任何形式,成為任何人的私產」。根據自然法,海洋同屬於人類,是人類「共有」之物。「抵制所有權,是海洋的本性」。

 

換言之,上帝賦予海洋這種「自然狀態」,為海洋自由設置枷鎖,不僅違反自然法,也違反神法。怪不得西班牙詩人埃斯普隆塞達歌頌,「自由就是我信奉的神靈」。

 

海盜血氣

 

對此,塞爾登不甘示弱,同樣從自然法、神法和古典詩人的著述中,反駁格勞秀斯海洋自由的理據。在《海洋封閉論》一書裡,他指出,「從每年十一月十三日至翌年三月十五日......海洋是被封閉的;在夏季和其他時間,則是開放的,也就是說更適宜於航行。」

 

他引述羅馬哲人西塞羅(Cicero‧公元前106年至前43年)給兄弟回信的一句話,因季節原因(冬季海上航行很危險),海洋是封閉著的,據此而論証,冬季封閉了大海,無疑也是自然法的指令,既然海洋可以被封閉,拒絶「進入」,亦即並非完全自由,就暗含了可以被設置枷鎖的空間,為私人擁有權留下一席位置。

 

格勞秀斯雄辯滔滔的海洋自由論,與塞爾登帶有強辯色彩的海洋封閉論,觸及人類對佔有海洋的道德意義和政治意義。在1982年聯合國簽訂《海洋法公約》之前的漫長國際爭論中,二人的著作,均曾分別被正反爭辯雙方一再引證。

 

無論如何,當英國打破了西班牙等國海洋強佔的壟斷,擴張海權,繼後也是流著西葡兩國般的同質海盜血脈。這些血脈,是粗野自然狀態下的遺傳;也在這種狀態下,人類受到自然的折磨,風雷閃電,地震海嘯,水災旱災,莊稼失收,生命朝不保夕。

 

神事人事

 

自然野性不羈,只有神才能駕馭。在公元前八世紀古人所描述諸神的淫穢妄為等不義之舉,隨著人智逐漸啟蒙,到公元前五世紀時已飽受質疑,意識到要安身立命,必須依靠自身的力量,通過知識和技藝,要求分享一直為宗教所壟斷塑造人類生活的權力,建立起人世社會的秩序規則。不過,人生而自由,無論古今中外,始終是支撐建構生活秩序(政體結構)的基石,千古也未變。

 

自由海洋,無拘無朿,天性扺制遭幽禁。今日引領經濟增長的科技增值產業,只能奠基於人類知識的創發、思維的創新,萌生於遼闊「自由海洋」的環境裡。任何國家,若缺乏知識生產和思維創新的自由天地,人民思想遭受封閉,很難產生像蘋果那般具持久創新活力的跨國企業;社會生活秩序也難以長久穩定維繫。

 

十九世紀英國詩人雪萊(Percy B. Shelley,1792-1822)的詩作《西風頌》(Ode to the West Wind),以天馬行空的優美想象力,描繪西風的形象;以氣勢恢宏的筆鋒,勾勒出西風狂烈的激情,顯示革命時代來臨不可抵擋。

 

雪萊喜歡西風;西班牙詩人埃斯普隆塞達亦十分喜愛風的力量,在《海盜之歌》裡加以讚美;勇於創業與創的美國天才喬布斯,看來更喜歡自由的海洋,尤其敢於縱橫海洋的「海盜」,追求那種人類自我發展最原始的自由空間。或許據此找到了金銀島,又或許在茫茫大海中,迷失了方向。

 

 

作者:陸錦榮,上文主要內容刊《信報財經新聞》。作者稍作增刪成本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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